加入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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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公诚设备二分公司****-****年利新大厦服务中心长线大厦(*****号)服务处配餐服务(标段一第三次)】项目,比选人为【**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项目采购编号:【EF-****-***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 |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公诚设备二分公司2020-2021年利新大厦服务中心长线大厦(10000号)服务处配餐服务(标段一第三次)】项目,比选人为【 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项目采购编号:【 EF-2020-110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一、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77号广东长线大厦
二、服务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标段一(中餐服务):103500.00元/12个月(2个岗)
四、招标原则:
应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应标(如应标供应商不足,重新招标)。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最终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报价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报价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五、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餐饮服务经营范围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3)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提供营改增专用发票。
(5)本地有设置机构,有专人现场管理。
(6)注册资本50万(含50万)以上。
(7)具备至少1个月的垫支能力。
六、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七、 比选文件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 20 】年【7】月【16】日至20【 20 】年【7】月【23】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下同)。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放电子邮箱***
八、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 20 】年【 7 】月【25】日【 17 】时【 00 】分。
(2)参选文件递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取地址:***
(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九、开标评标时间:20【 20 】年【7】月【29】日。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ygcg.gdcc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一、 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77号广东长线大厦】
邮 编:【510610】
联系人***
电 话:【020-37859849】
电子邮件***
采购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实施采购部门:利新大厦服务中心广东长线大厦服务处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