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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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3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省************局****分局******分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省********* |
项目概况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金口河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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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1132020000216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金口河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元) | 402192 | ||
最高限价 | 402192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项目服务期为36个月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7月16日到2020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网上 | ||
方式: | 网上获取。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QQ邮箱(2780690489@qq.com):(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 ||
***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0年07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40.2192万元;2、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3、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派1名人员到场。请各供应商如实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十一章),加盖单位公章后于开标当日到达时单独提交至代理机构。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被拒绝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
附件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 ||
地址: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 ||
*** | |||
名称: |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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