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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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0 |
地 区: | 厦门市 |
内 容: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项目名称 **卿朴中小学场平及围墙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本工程招标施工招标公告第四、五、六、七条现修改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小学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项目名称 |
同安卿朴中小学场平及围墙工程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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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本工程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第四、五、六、七条现修改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 4.2统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 年 07 月 0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均可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古区二里296号之6)购买。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将用电子文档方式提供,不采用现场购买方式,请各投标单位购买前先联系:小苏(联系电话:15959379111),我们将以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07月20日15时 30分,开标地点为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平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 5.2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以下方式递交: 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xmta.gov.cn/)上发布。 七、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 壹万元人民币(¥ 10000 元)。 7.2由于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推动本工程有序开标,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经请示相关部门,现对本工程开标做出如下修改: 7.2.1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 7.2.2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场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核查投标人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内容均作相应修改,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7.2.3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发布的为准。 7.3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17日15时30分”,现推迟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为“2020年07月20日15时30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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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07月15日 |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招标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