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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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7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政府机关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AJW-****HW-** 二、采购项目名称:政府机关户外及运动服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
关键词: | 服装 政府 |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政府机关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AJW-2020HW-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政府机关户外及运动服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100.49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配发人数 |
采购预算 |
一 |
户外训练服装 |
168人 |
50.245万元 |
二 |
运动服装 |
168人 |
50.245万元 |
注: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⑤《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声明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7月24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楼E室),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
2、如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我公司只接受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报价。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10:00 时(注 9:30 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磋商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10:00 时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磋商文件公示/下载:
磋商文件公示期为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0日三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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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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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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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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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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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西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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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120910640210901 |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