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
截止日期: | 2020.07.29 |
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受舟山市定海区海洋科技创业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定海·虹口创新协同中心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竞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SJY2020-ZFCG-04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服务期限:三年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定海·虹口创新协同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840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址:***
3、标书售价(元):300/本(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
九、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一次性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
c)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定海区国有资有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