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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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5 |
地 区: | 东台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烈镇甘港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绿色农房示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 |
关键词: | 设计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五烈镇甘港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绿色农房示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东发改投【2020】1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五烈镇甘港村
2.1.2建设规模: 东台市五烈镇甘港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共3栋建筑,建筑面积为871m2(其中1#楼316m2、2#楼355m2、3#楼160m2),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檐口高度为3.6m,主要功能包括活动中心、配套用房、卧室、医疗保健室、卫生间、淋浴室、厨房等。现已完成土建施工,为创建绿色农房示范项目需实施绿色农房建设技术导则研究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项目,具体包括:
(1)绿色农房建设技术导则研究。结合东台市现状,开展绿色农房建设技术导则研究,形成专项研究报告,用于指导绿色建材及绿色建筑新技术在农房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建造“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的绿色农房,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舒适度。
(2)绿色农房示范工程。进行绿色农房示范方案策划,开展屋顶光伏一体化工程,在1~3#楼南向屋顶建设建筑一体化光伏并网电站。组件沿屋顶斜面平铺,利用支架固定于屋面,并与屋面有机地形成一个整体,满足发电和美观的要求。需完成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并负责办理并网手续。
(3)组织整理相关材料,负责完成江苏省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项目从申报、创建、实施,直至通过省住建厅组织验收的全过程技术支撑及指导服务。
2.1.3合同估算价:96万元(包括设计费、建设工程费)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2月
2.1.5 其他:
2.2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A135 |
东台市五烈镇甘港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绿色农房示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东台市五烈镇甘港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绿色农房示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
2.3 质量要求:
2.3.1设计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
2.3.2采购设备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三年(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2.3.3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相关配套规范检测、评定、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A中的资质条件之一或B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
(1)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2.2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以及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暂停期、处罚期或限制期内的。
(2)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且未被撤销或被更正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投标人类似业绩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绿色建筑工程业绩(通过绿建标识申报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且相关指标明确的下列材料:(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2)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4)通过绿建标识申报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或相关指标不明确的,可补充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予以认可。
①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因指标不明确补充的须反映相关指标);
②该业绩已录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因指标不明确补充的须反映相关指标)。
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绿色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通过绿建设计标识申报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且相关指标明确的下列材料:(1)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2)设计合同;(3)通过绿建设计标识申报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公告、文件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以及其他方式提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视情节轻重,招标人可按规定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5招标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设计成果不补偿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请投标申请人登陆东台市非电子标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2.188.100.230:8082/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工程业务”,按照要求填写投标信息后,再点击“招标文件领取”模块,选择本项目进入领取页面,点击支付按钮,支付标书费300元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3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5日8时45分。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十五分钟内将解密密码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5日8时45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000.00 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地 址:东台市东达翰林缘小区商铺12-104号
邮 编: 224200 邮 编:224200
联 系 人:王炜 联 系 人:左小波
电 话:051585230235 电 话:051585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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