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
招标代理: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年度景观亮化抢修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年度景观亮化抢修工程已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平建计财〔****〕*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城镇路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
2020年度景观亮化抢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2020年度景观亮化抢修工程已由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平建计财〔2020〕7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城镇路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中心城区。
2.2工程规模:LED线条灯、LED洗墙灯、LED投光灯、LED点光源灯、LED埋地灯、LED壁灯、桂花灯、瓦楞灯、景观亮化控制箱安装含基础、室外不锈钢开关电源箱、铜芯电缆安装、配管、配线、原有灯具拆除安装,原有灯具、管线整理等配套工程。
2.3本次招标范围:2020年度景观亮化抢修工程的批复及由平湖市路灯管理所提供清单;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365日历天;
2.6其他要求:承包方应当在接到报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之内做出响应并处理,突发事件抢修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处理,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电缆修复,涉及景观亮化控制箱安装含基础及定制的要求1至3个月内完成安装。 每月巡视不得少于2次,并提交书面巡视记录不得少于2次。
2.7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5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4)拟派项目负责人***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0 年 7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7 月 28 日 14 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梅园路1333号3楼312室(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本票、现金、保函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户名: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行: 平 湖 市 建 行
账户:3300 1637 3350 5600 3660
如投标单位与收款单位开户在同一支行的,可用转帐支票;投标单位开户在嘉兴市外银行的,可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湖市城镇路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环城西路609号 地址:***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5621206 电 话: 0573-85261372
传 真: 传 真: 0573-8527098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0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