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7.15招标公告 > 丙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谈判公告

丙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谈判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5 标签: 福建省招标 莆田市招标 物业管理招标 小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5
截止日期:2020.07.23
地 区:莆田市
内 容:受******城南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闽一十[****]采购*****-*、丙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编号:闽一十[****]采购*****-* *、 项目名称:丙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关键词: 物业管理 小区
 
招标公告正文

受莆田市秀屿区城南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闽一十[2020]采购01003-2、丙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闽一十[2020]采购01003-2

2、 项目名称:丙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

品目号预算单价

谈判保证金

1

1-1

丙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

1.5元/月/平方米

600

(1)响应供应商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必须完整响应。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次采购设有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 1.5元/月/平方米;当投标单价限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响应供应商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本项目中标价即为最终合同总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与中标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人员社保、工资等全部费用。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将做废标处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服务商均可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5)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5.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5.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5.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5.1.1、5.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5.2、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6.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6.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6.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7.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7.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信用记录查询: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1、“重大违法记录”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6.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响应供应商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2日。

6.2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7#、8#电梯)

6.3方式: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需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2日。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23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23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城南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姓名:蔡先生     联系电话***

14、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法***

公司邮箱:fjys10@163.com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  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莆田市秀屿区城南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                             2020年7月15日  


附件:
谈判公告.doc
谈判公告.doc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