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
截止日期: | 2020.08.17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滨河新苑安置小区三期项目(EPC)(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新苑安置小区三期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滨河新苑安置小区三期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涟发改投(****)**号 |
关键词: | 小区 |
涟水县滨河新苑安置小区三期项目(EPC)(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涟水县滨河新苑安置小区三期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 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涟水县滨河新苑安置小区三期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涟发改投(2020)5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涟水县人民政府陈师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涟水县滨河新苑安置小区三期项目(EPC)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生态路(原兴一路)北侧,盐河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57022平方米,新建安置小区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合同估算价:57066.44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750 日历天。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绿建设计、人防设计、装配式设计、高低压供配电设计、室外弱电、消防、道路、智能化(含光线入户、地下智能停车系统等)、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三通一平、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电梯、暖通空调、消防、居配电工程、楼宇智能化、强弱电、景观绿化、标识标牌、围墙大门、综合管线等附属工程的采购与施工。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燃气管道、自来水、10KV用电线路接入施工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 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 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施工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业绩必须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或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部分工程取得亦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1.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5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5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
2. 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以重复。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委托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 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17年-2019年)。
3.8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必须是在江苏省注册成立的公司,或虽然注册地不在江苏省内,但在江苏省内有分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0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0年 08月 14 日 17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08 月 17 日 0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涟水县人民政府陈师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涟水县陈师街道镇直路1号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胡迅 联 系 人***
电 话:13952344585 电 话:1985254188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