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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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有色公司 物资供销部(金冠铜业)无水焦籽公开竞价TGWZ-RYB-********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铜陵市 | |
项目名称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资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 | 2020年07月15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竞价编号:TGWZ-RYB-202007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7月20日9:00 | ||||||
竞价内容:物资供销部(金冠铜业)无水焦籽公开竞价 | 询价人 | 陶顺利 | 联系方式 | *** | ||||
【重要声明】 | ||||||||
1、公开竞价是铜陵有色集团为规范自主采购管理,推进阳光操作而采取的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仅适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性物资以及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部分物资采购。 | ||||||||
2、竞价开标在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竞价投标人可到现场观摩开标过程并接受答疑。 | ||||||||
3、中标结果仅直接通知到竞价中标人,不再另行发布中标公告。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竞价投标人可向投标受理人金诚招标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 ||||||||
4、投标人中标后应及时签订并履行合同;若违约,按《铜冠物资公司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处理。 | ||||||||
5、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的,将列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
6、鉴于当前防疫形势,为方便公开竞价投标商报价,仅接受投标商采用发送电子邮件*** 投标要求:1)报价单须为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以邮件附件形式推送,不接收其它可编辑格式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2)邮件主题栏中内容格式须为:“截止时间**年**月**日9:00”+“竞价编号”+“报价单位简称”; 3)投标人报价函和其它资料须扫描到一个文件中作为邮件附件,附件名格式须为:“竞价编号”和“报价单位简称”; 4)同一竞价内容,只允许投标人发一次邮件投标,若更改报价,投标人应及时撤回错误报价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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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竞价投标人制作、推送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以及发现竞价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导致被判定为投标作废的后果,由竞价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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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内容 |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无水焦籽(吨袋包装) | 粒度:3---15mm≥90% | 吨 | 100 | 2020年7月30日开始交货(分批供货),具体以需方通知为准。 | 金冠铜业公司指定地点交货 | 送货时应附带卖方检验报告 | |
合计(总价) | ||||||||
二、相关要求 | ||||||||
1、投标人资质要求:一般纳税人。 | ||||||||
2、投标人报价及交货方式:报价含13%增值税,免费送货到各使用单位。 | ||||||||
3、包装与运输要求:包装适合本竞价货物的运输及装卸。 | ||||||||
4、付款方式:发票入帐后两个月内付款;投标人可以接受不超过4个月的电子承兑汇票。 | ||||||||
5、履约保证金: 无。 | ||||||||
6、质保期和质保金: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金为_0元,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依据买方使用单位出具的无异议报告,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 ||||||||
7、1、质量标准、技术要求:1、灰分≤12%,2、硫分≤0.6%,3、挥发分≤1.2%,4、水分≤1%,5、焦末含量(小于3mm)≤10%,6、粒度mm3---15mm≥90%。 以上标准是最基本的要求,涵盖不全的按现行最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2、煤炭结算标准: (1)2%≥水份>1%,超出部分按比例进行扣减;水份>2%买方有权不予结算。; (2)12%<灰分≤12.3%,超出部分按比例进行扣减,12.3%<灰分≤12.5%,超出部分按比例进行双倍扣减,12.5%<灰分≤13%,超出部分按比例进行四倍扣减;13%<灰分,买方有权不予结算。 (3)1.2%<挥发份≤1.5%,超出部分按比例进行扣减,1.5%<挥发份≤1.8%,超出部分按比例进行双倍扣减。1.8%<挥发份,买方有权不予结算。 (4)10%<焦末含量(小于3mm)≤15%,超出部分按比例进行扣减,15%<焦末含量(小于3mm)≤18%,超出部分按比例进行双倍扣减。1.8%<挥发份,买方有权不予结算。 (5)80%≤3---15mm<90%,超出部分按比例进行扣减,70%≤3---15mm<80%,超出部分按比例进行双倍扣减,3---15mm<70%,买方有权不予结算。 3、验收 买方或买方使用单位对卖方货物的检验。卖方在货物到货时,应随货携带成分化验单交于买方使用单位。待查验收合格后,三方共同按规定取样送金冠铜业质检中心化验室化验,并以金冠铜业质检中心化验室化验单具为准;允差内不得仲裁,超允差可仲裁。叁方如有异议,可用备样去更具权威机构检测。对有未达标的指标则安合同约定扣减,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具体如下: (1)、外观和数量验收:买方使用单位收货时,应指定人员对卖方货物是否符合约定和数量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的应在收货证明上签字;不合格的,买方使用单位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卖方重新发货。卖方可以派员共同参加验收;未派员参与共同验收的,视同认可买方使用单位验收结果。 4、供方应有能存放不少于100吨焦炭的堆场,并能保证在12小时内按需方用量送至需方指定仓库。分批交货,每次不超过7吨。 供需双方共同对每批焦炭进行取样,制样三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分析检验,一份备查。并需用吨袋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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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具体要求 货到买方现场,买卖双方共同见证取样,若卖方不派员参与共同取样,则视为卖方认同买方的取样结果。取样后的样品,卖方可提取一份,买方提取两份,一份做检测化验用,一份做为仲裁样封存。买方化验检测完成后,将检测结果告知卖方,买方如有异议,可在接到结果后7日内申请仲裁。 | ||||||||
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20日内。 | ||||||||
三、投标受理时间 | ||||||||
公告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 | ||||||||
四、投标受理人 | ||||||||
名 称:铜陵金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长江西路有色公司大院主楼左侧新办公楼金诚招标108室 | ||||||||
投标接收邮箱:tlyszxbj@tly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