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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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3 |
招标代理: |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村非机动车智能充电车棚和微型消防站房工程,项目业主为******姜山镇**村股份经济**社,招标人为******姜山镇**村股份经济**社,招标代理人为**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 |
关键词: | 机动车 电车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东光村非机动车智能充电车棚和微型消防站房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规 模:总用地面积556.4㎡,建筑面积为15.59㎡,其中站房建筑面积15.59㎡,其余为室外车棚。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296253元。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非机动车车棚,微型消防站房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鄞州区姜山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2月1日-2021年1月31日)房建项目入围单位;
房建项目入围名单:宁波兴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科盛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大秦建设有限公司、宁波丰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鑫港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华康陆鼎建设有限公司、鼎沛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晟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廉宏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3 其他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纸等)。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报名并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投标人未在该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无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附件下载: 姜山镇东光村非机动车智能充电车棚和微型消防站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