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ORG2420200714-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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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7.15 |
截止日期: | 2020.08.05 |
地 区: | 葫芦岛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全厂用电负荷增加改造项目(-**V通信电源)已批准,招标编号JXSH-SW-****/***,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为-**V通信电源成套设备一套及配套,详细规格型号见技术规格书。 |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全厂用电负荷增加改造项目(-48V通信电源)已批准,招标编号JXSH-SW-2020/130,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物资为-48V通信电源成套设备一套及配套,详细规格型号见技术规格书。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网有在用业绩,需提供可核实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可隐去价格)。提供的业绩表存在任一项虚假业绩的情况,一经核实将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4、需提供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2016-2018),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5. 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在任何行业的应用案例中近五年内均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安全运行事故(包含关健部件的质量缺陷)
6.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及技术要求,并对技术规范中的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条款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
7、试验报告或产品检测报告:需提供国家权威检测中心或者国内、国际权威实验室出具的有效试验报告或产品检测报告,否则否决投标。
8.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详见评标细则)
1、本项目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招标文件,我中心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至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402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标书费统一汇款到锦西石化分公司账户,并在备注中写明:
(1)招标名称标书费;(2) 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3)本次的招标编号后3位。
请将汇款回执发到联系人***
锦西石化分公司账户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址:***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帐号:0715022309221000235
税号:91211400716427237D
电话:***
传真:***
邮编:125001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 0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8月5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会议室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 邮 编: 125001
联 系 人***
电 话: 0429-2179221 传 真:0429-2175464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1502230922100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