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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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温州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塘村污水零直排样板村建设项目已由**瓯**产业集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温瓯集经发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塘村污水零直排样板村建设项目已由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温瓯集经发审【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灵昆街道沙塘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2吨PE环保型化粪池一座,新建D75-160UPVC平壁管730m,D200HDPE缠绕增强管(B型管)130m,新建Φ315塑料检查井25座,新增D300管口过滤格栅1个。新建D200-D600HDPE缠绕增强管(A型管)2631m,新增D160UPVC平壁管100根(约3000米),新建Φ1000砖砌检查井71座,新建砖砌偏沟式雨水口150座,封堵现状雨水口盖板130座,新建雨水排放口3处。
招标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现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并按照《温州市区排水管网整治工作指导手册(试行)》文件要求,整改到市管网整治办验收标准,确保最终能够纳入温州智慧排水系统。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直至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若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服务;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资质的企业,或由具备①和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若为注册建造师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3.4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7月15日8时30分起可通过温州?瓯江口网站上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1号楼4楼收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
监督单位: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纪委 电 话:***
投诉单位: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招标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