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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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7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高新六路(**路-艳阳路)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地址:**高新六路***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步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省* |
关键词: | 路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高新六路(日照路-艳阳路)雨污分流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开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单位负责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