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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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院东头镇农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地址:***院东头镇驻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标至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省******(区)柳青街道府东大厦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沂水县院东头镇农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