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
截止日期: | 2020.07.19 |
招标代理: |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聊城市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道路挖补维修施工与监理,预算金额为:***.**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次采购项目为****道路挖补维修施工与监理,预算金额为:***.**万元。 本项目位于****,对****路、冠**路、建设路、兴贸路、育才 |
关键词: | 监理 道路 路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冠县城区道路挖补维修施工与监理,预算金额为:315.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次采购项目为冠县城区道路挖补维修施工与监理,预算金额为:315.00万元。
本项目位于冠县城区,对冠县红旗路、冠宜春路、建设路、兴贸路、育才路、教育路、工业路、兴华路、白杨路、振兴路、兴业路、西环路、冠临路等城区主次干道,破损的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维修、挖补、罩面等。内容及方法:原破损的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切割、清除、清理的废料运到指定场地,然后铺设细粒式或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压路机碾压平整密实,总面积约为32498平方米。
标段一:冠县城区道路挖补维修施工,预算金额311.88万元;
标段二:监理工程,预算金额3.12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现行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适用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价格折扣。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生产商既是监狱企业,又属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折扣。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及时提供保修服务;服务期限:满足采购需求;服务效率:及时响应。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7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7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区兴华东路53号工业大厦
联系人:牛桂超 联系方式***
附件:论证意见、技术服务要求等: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iKIBs9iXCGlkLi9e8lC8Q
提取码:bd9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