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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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9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樊河小流域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治理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经开区**五路赛高街区A座***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HZB****-ZC***-CS *、项目名称:******樊河小流域水 |
西安市临潼区樊河小流域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治理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7-28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HZB2020-ZC038-CS
2、项目名称:西安市临潼区樊河小流域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治理项目
3、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西安市临潼区樊河小流域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治理项目,1批, 采购预算: 1,050,000.00元, 项目概况: 包括但不限于旧式梯田改造、高陡边坡绿化、沟头防护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旧式梯田改造、高陡边坡绿化、沟头防护等。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7-29 00:00:00 至 2020-09-1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8)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9)承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7-21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7-28 14:30:00
地点:西安市临潼区西关正街75号(蜀汉印象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临潼区水务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附件:
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