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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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6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田湾核电站移动式办公场所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移动式办公场所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核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 |
关键词: | 电站 核电 |
田湾核电站移动式办公场所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移动式办公场所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694
2.2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移动式办公场所项目
2.3项目概况:田湾核电站移动式办公场所项目位于公司调试大棚东侧区域(24 库堆场)作为本次移动式办公场所建设用地,规划占地面积约5000平米(东西方向65米、南北方向85米),并要求在此区域内最大化布置建设移动式办公场所;同时要求整体规划融合周边环境,外围道路、消防、绿化及建筑物内部装饰布局满足相关设计规范;
2.4招标范围:
1) 服务范围:田湾核电站移动式办公场所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2) 田湾核电站移动式办公场所主要系统包括电气、通讯、给排水、消防等;
3) 根据现行法律、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田湾核电站移动式办公场所规划方案、 工程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安装施工以及零星工程及收尾工作等;
2.5项目地点: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现场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7质量要求或标准:满足现行法律、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并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2)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可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7月14日17:00—2020年7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田湾核电站移动式办公场所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
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 闫 岩 (招标主管)
联系电话***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8月6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开标方式
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附开标操作手册)。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16层
联 系 人***
电 话:010-63314669
电子邮件***
9. 其他说明
9.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