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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集团打印机年度采购招标询价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4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合肥市招标 打印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4
截止日期:2020.07.22
招标业主:安徽新华学院
地 区:合肥市
内 容: **集团创办于****年,**年来,集团始终秉承“教育**、产业**”的崇高使命,已发展成为一家集教育、科技、物业投资、金融投资于一体的跨地区、跨行业的现代化企业集团,拥有各类院校及公司***多家,员工*****余人。集团采用多层次、多品牌、连锁式的办学模式,开创了职业和学历两大类教育,在全国**
关键词: 打印机
 
招标公告正文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30年来,集团始终秉承“教育兴国、产业惠民”的崇高使命,已发展成为一家集教育、科技、物业投资、金融投资于一体的跨地区、跨行业的现代化企业集团,拥有各类院校及公司100多家,员工20000余人。集团采用多层次、多品牌、连锁式的办学模式,开创了职业和学历两大类教育,在全国41个地区共开办院校150多所,校舍总面积500多万平方米,常年在校生20余万人,累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各类实用型、复合型人才200多万人,为我国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安徽新华学院简介:
安徽新华学院坐落于包公故里、科教基地、历史名城安徽省省会合肥,是经教育部批准,安徽省首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3000余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学校现有商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通信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药学院、动漫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科技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程教学部等2个教学部。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简介:
临床医学院是2003年由安徽医科大学创建,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17年11月遵照教育部26号令要求由安徽医科大学与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是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院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周边环境优美,学术氛围浓厚,校区配套设施先进,信息化建设完善。
安徽新华学校简介:
安徽新华学校是经省教育厅批准具有颁发学历教育资格证书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在籍生6000余人,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建校以来,学校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办学成果得到省内外业内领导、专家和同行的一致肯定。
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简介:
合肥新华实验中学是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一所全日制的寄宿制初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占地面积40余亩,建筑面积15000平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设备配套齐全,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务实创新”的办学理念,努力打造合肥地区最好的寄宿制教育中学。
安徽优邦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介:
安徽优邦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由安徽新华集团投资创办,是一家专业致力于中小学课外辅导的大型培训机构。“优邦学”以个性化辅导为主,根据每个学生的需求和喜好量身定制个性化辅导方案,通过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激发学习兴趣和全方面的提高,从而赢得家长和学生们的信赖。“优邦学”目标愿景是成为中国最受尊重的大型课外辅导机构连锁品牌。
因集团快速发展需要,现对安徽新华集团在肥院校打印机进行公开招(邀)标采购,热忱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安徽新华集团打印机年度采购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ZBXJ-2020-0017
二、招标内容


三、招标及定标方式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2.招标方有权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拆包。
四、投标单位资质
1.投名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成、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6.报名单位须具有合肥市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五、投标文件编制须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
2.企业简介;
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5.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环境认证和安全认证等(复印件);
6.投标单位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7.资金状况及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8.报价函(密封形式),报价含税费;
9.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0.供货周期以及质保售后政策;
11.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所投的品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杜绝串货和假冒伪劣行为;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不收投标人任何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准备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七、招投标纪律
1.所有参与投标、招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新华集团采购部招标工作管理规定》;
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干预招标人员的评标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评标情况,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3.招标方相关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私自向外透露和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情况;
4.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及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各项合作行为,预防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集团相关文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承诺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物资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对方利益。
(四)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将其用于交易以外的目的。
第二条 甲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不参加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
(二)不私自收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品、礼券或以“低价付款”的物品。
(三)不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金、贿赂、帐外回扣等任何形式的私下经济利益。
(四)不私自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提供的娱乐、游玩或任何考察形式的变相旅游等活动。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不向乙方或相关单位介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参与同交易有关的经济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供货商,或要求乙方购买交易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六)不得有其他任何在乙方等相关单位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二)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任何与甲方相关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变相考察等活动。
(三)不私自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有价卡券等。
(四)不在帐外给予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回扣;不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好处费、感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利益)。
(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二条的,严格按甲方相关公司制度处理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三条的,按乙方相关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承诺书作为交易合同或协议的附件,与交易合同或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合同或协议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廉政承诺书》所规定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甲方审计督查部投诉(电话:***
注:招投标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纪律,如投标方违反上述纪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投标报价
1.投标方必须按照采购清单所提要求提供详细报价,注明税率;
2.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做相应的修正;若正本与副本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九、投标人保证
1.投标价不超过其在国内市场的价格以及其卖至买方相同地域的价格。若违反保证,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偿还多付的款项;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问题和要求的回答应是肯定的、真实的、准确的;
3.投标人应按要求准时递交文件,参加开标,否则后果自负。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会被退回;
4.投标人应对产品质量及交货期作出明确承诺。
十、投标方式、地址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方式: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书、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安徽新华集团打印机年度采购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书包括正副本各壹份,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将投标资料直接送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并同时提供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样品(须在醒目位置标注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姓名、投标人联系电话***
2.答疑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20 日17时止。
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22日17时止。
注:①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方须送齐投标文件及相应产品的样品,超过投标截止日期后二者缺一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②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样品。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吴老师 13645693815
联系地址***


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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