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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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7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年生态环境监测沙尘暴仪器设备维修项目(项目编号:LNYJCG-****-***)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省********街三段**-*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
关键词: | 环境监测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沙尘暴仪器设备维修项目(项目编号:LNYJCG-2020-006)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JCG-2020-006
项目名称: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沙尘暴仪器设备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元
采购需求:为保证沙尘暴点位正常运行,经过现场排查,应维修更换盖格检测器。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也可采用邮件方式领取招标文件,详情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4000120110100015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