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C1308002020006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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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7.14 |
截止日期: | 2020.08.07 |
地 区: | 承德市 |
内 容: |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号批准建设,围审批招核字【****】**号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2020】110号批准建设,围审批招核字【2020】34号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新打机井28眼,井房30闸,大口井4眼,蓄水池10座,配套压力罐2套,安装管路2.669万米,消毒设备15台套,水处理设备18台套。
本项目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质量标准:合格。
3.1 投标人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只发售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7 月 15日 10:00 时至 2020 年 7月21日17:00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4.4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5.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上质疑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内容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在提答疑”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 7月 22 日17:00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17:00
(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001101957052502014-08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截止时间:投标人应确保该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帐,逾期交纳无效。
备注:(1)划分标段的项目且潜在投标人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2)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8月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7.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中科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港湾花园小区29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0314-777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