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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丽中央二期翡丽中央小区二期延续项目供配电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镇江市招标 小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4
截止日期:2020.07.24
招标业主:江苏省电力公司
地 区:镇江市
内 容:翡丽中央小区二期延续项目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网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晶地置业有限公司 的 翡丽中央小区二期延续项目供配电工程 已由 ***发改经信委 以扬发改经信行政核准[****]***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晶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
关键词: 小区
 
招标公告正文

翡丽中央小区二期延续项目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网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江苏晶地置业有限公司 的  翡丽中央小区二期延续项目供配电工程  已由  扬中市发改经信委  以扬发改经信行政核准[2017]2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晶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后审。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方式

1、招标范围:电缆、低压柜采购

2、交货地点:扬子西路南侧、新民南路西侧 

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标段一15天内确保完成采购货物的交付;标段二20天内确保完成采购货物的交付;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 ,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

估算价

ZJYZ201806708-03

翡丽中央小区二期延续项目电缆

电缆

15天

250万元

ZJYZ201806708-04

翡丽中央小区二期延续项目低压柜

低压柜

20天

333万元

 

5、质量及检验: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供货人必须保证此项目通过江苏省电力公司和国网扬中供电公司验收,完成验收手续一切资料的办理,符合《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要求。            

 6、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注:电力电缆质保期为一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制造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的证书;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协议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的证书)。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报名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社保缴费时间: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均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社保)。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包括:①、社保手册;②、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③、从社保机构打印的交费凭证;(其中之一均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注:开标时项目委托人持二代身份证、电子投标文件、企业CA锁以及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投标工作(注:电子投标文件、企业CA锁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

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确保各资审条件及扫描件网上可查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确保各资审条件及扫描件网上可查。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五、评标细则

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方法。

2. 投标报价分值(100分)

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100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投标报价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本工程技术要求不作为评分标准,但作为后期审计结算依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及招标人要求,供货人必须保证此项通过江苏省电力公司和国网扬中供电公司验收,完成验收手续一切资料的办理。)

六、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得分的高低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低的投标人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的投标人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有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均得分相同且最高,则选择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本工程中标人。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本工程中标人。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4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

(一)、投标保证金:

潜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标段一投标保证金4万元,标段二投标保证金6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帐 户: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②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③按规定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提交《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已保证明》(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办理使用规则执行镇建招[2019]3号文)。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⑥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已保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三)、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20%的,中标人应当提供保函等各种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招标控制价-中标价-履约保证金。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7  月  14  日00:00至2020年 7  月 20 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051002001/20200422/5a2886ec-6e22-45c0-a969-7ec1fdf9463e.htmlCA证书办理地点: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   CA证书线下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 ,下午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招投标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18512527507、18251880642)。

九、其  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0年  7  月  14  日00:00至2020年 7  月 20 日24:00 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5)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24  日上午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晶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511-88396203

 

负责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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