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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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8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受**津云新媒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年津云短视频互动社区平台软件开发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年津云短视频互动社区平台软件开发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项 |
关键词: | 软件 平台 |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津云新媒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0年津云短视频互动社区平台软件开发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20年津云短视频互动社区平台软件开发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2.项目编号: 06-09-04F-2020-D-E10088
二、项目内容
主要标的:津云短视频互动社区平台软件开发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85.9万元(含税)。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须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复印件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作为有效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 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2019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供应商应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具有同类项目服务经验,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可仅提供关键页: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2202招标室)。
5.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文件的购买。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付款: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4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5.5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5.6 招标文件的售价: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9:30时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9:30时
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2202招标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
2. 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津云新媒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十、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招标网(http:///)、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日。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