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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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4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礼堂 设计 公务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政大礼堂公务餐厅维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0193号
项目名称:市政大礼堂公务餐厅维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6万元
最高限价:106万元
采购需求:市政大礼堂公务餐厅维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深度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及施工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水、电、室内装饰、弱电智能化等设计内容及所有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确定中标单位及设计方案后,按招标人项目进度要求,中标后7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报价时自行考虑工期赶工措施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响应承诺函第8条);
B.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D.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E.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F.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企业资质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③若有分包要求如下:若投标人无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须分包给具有专业工程设计资质的分包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分包协议、分包单位设计资质证书,设计负责人***
若投标人无相关专业工程的施工资质须分包给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的分包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分包协议、分包单位施工资质证书,施工负责人***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
①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同时提供设计负责人***
②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同时提供施工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4月-2020年6月社会保险证明。【施工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 2020年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505元(人民币),于下载招标文件时缴纳。各投标响应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将缴费证明材料同时递交,若不递交,则引起的损失由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根据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请各中小微企业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及中小微企业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北京时间9:00至9:30
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五、开启( 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0年7月24日北京时间9:30
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而导致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至指定的账号,以本票或者汇票形式递交。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交款方式及收款帐户、帐号如下:
帐户: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分公司
收款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帐 号:13354000000000489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可免交投标保证金,降低投标成本。
3、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4、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
名 称:扬中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