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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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6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云旅游小镇基础设施-横江(南坑-岩前段)两岸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 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休发改政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齐云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非标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 |
关键词: | 设计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休宁县齐云旅游小镇基础设施-横江(南坑-岩前段)两岸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 已由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休发改政字【2019】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非标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休宁县齐云旅游小镇基础设施-横江(南坑-岩前段)两岸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
2.2项目编号:HJXGC2020G028
2.3建设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横江齐云山风景区部分段两岸环境风貌整治工程、驳岸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总投资约3000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后试验(试运行)和交付使用以及关提供其他相关服务。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含项目咨询策划、总体规划、方案设计);
2)以“交钥匙”方式完成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所涉及的勘察、设计(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勘察、测绘、洪评等全过程技术服务)、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建造、竣工移交、一级养护(贰年)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设计:满足设计任务书并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施工:满足招标人和效果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率 100%标准,竣工后养护期二年,绿化验收养护标准一级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控制价3000万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类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级)的独立法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施工业绩(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1.2设计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类设计业绩(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B 证证书,不得为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黄山市住建局(含区县住建局)列入黄山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第(6)以黄山市住建局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第(2)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
3.4.2、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3.4.3、必须以负责施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 17:30 时;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转帐、电汇或银行保函。
5.3.1采用转账(电汇):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帐时间为准)指定帐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开户行:安徽休宁大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10040949966600003386
5.3.2银行保函:
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 http://ggzy.huangshan.gov.cn/002/002004/20200318/15b15a54-d8e8-4063-aa22-d2ba4c00bd91.html )
6.农民工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或电汇。金额: / 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户 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其中中标人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代收方转入农民工保证金专户,本项目专户为:[ / ];专户管理部门为:[ / ]
7.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1 是。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
7.1.2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2√否。
7.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一开标室。
7.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
8.2.1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休宁县齐云山镇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1107室
联 系 人***
电 话:0559-7560036 电 话:0559-2324200
电子邮件***
11. 监督监督部门: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2020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