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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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王洼镇人民法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洼镇人民法庭项目已由**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预算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现已具备 |
彭阳县王洼镇人民法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王洼镇人民法庭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审发【2020】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预算资金,招标人为彭阳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规模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规模:彭阳县王洼镇人民法庭为二类法庭,项目建筑面积为1030平方米,其中审判用房530平方米,审判人员工作用房200平方米,附属用房90平方米,生活用房210平方米。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一标段:彭阳县王洼镇人民法庭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较好信誉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各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下载,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5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此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于投标人于2020年7月 13日至2020年7月20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0日下午17时整。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3、在该网站上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计划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20年8月3日上午09:00时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五)楼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B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人民法院 代理单位: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彭阳县悦龙新区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908室
联 系 人:孙彦龙 联 系 人***
电 话:13649562517 电 话:1815230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