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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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3 |
地 区: | 沈阳市 |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2020年零小放权设备采购(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0-043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2020年零小放权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产品需通过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级技术评审。
A04: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05: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乘务出退乘饮酒检测且与KMIS兼容的产品近五年至少一套的用户使用证明,用户联系人***
5.提供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者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证明文件。
A06: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者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证明文件。
A07: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智能扳机产品近五年至少一套的用户使用证明。
5.提供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者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证明文件。
A09,A10,A12: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8:00时起至2020年7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报名成功后将公司名称、联系人***
4.2文件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缴纳账号见本章7.5)。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2:1900元、A04:2100元、A05:500元、A06:400元、A07:1500元、A09:300元、A10:1200元、A12:7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五、报价文件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07月23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3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0年07月23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联系方式***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
7.3立项单位:长春车辆段
技术咨询人:杨环宇
联系电话***
7.4项目经理:王经理
电 话:***
邮 箱:903706347@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交易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0年7月14日
附件1: 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2 |
|
AEI标签注册、读写设备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 |
42477.8761061947 |
13 |
|
2 |
A04 |
|
扭矩检定仪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4 |
26548.67256637 |
13 |
|
3 |
A05 |
|
车辆测酒仪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14159.29203540 |
13 |
|
4 |
A06 |
|
手动单车试验器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10619.4690265487 |
13 |
|
5 |
A07 |
|
智能扳机伺服机构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 |
39380.53097345 |
13 |
|
6 |
A09 |
|
剪板机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13274.3362831858 |
13 |
|
7 |
A10 |
|
纯水制作设备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61061.94690265 |
13 |
|
8 |
A12 |
|
激光混切机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38053.09734513 |
13 |
|
注: 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吉林省长春市辽宁路939号长春车辆段
交货条件及状态:安装完成后系统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