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20]129号文的精神,武夷山国家公园宣传用品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拟通过比价遴选采购,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货物。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武夷山国家公园宣传用品
(二)项目地点: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三)采购内容、数量及主要参数:
序号 |
品目 |
尺寸及材质 |
数量(个) |
参考效果图 |
最高控制价(元) |
1 |
野战帽 |
直径50cm 涤纶+布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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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
2 |
徽章 |
直径2cm, 厚磁铁式,钛金滴塑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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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
3 |
公文包 |
400cm*300cm*40cm, 帆布,彩印logo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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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
4 |
无纺布袋 |
400cm*250cm,无纺布,覆膜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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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 |
5 |
一次性纸杯 |
250ml,7盎司纸杯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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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6 |
黑色中性笔 |
笔身要印有“武夷山国家公园”logo及“碧水丹山 生物之窗”字样。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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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以上效果图仅供参考,具体已采购方实际要求为准。
(四)最高控制价:185000元(含税包干)
(五)验收标准及要求:
根据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七)工期要求:20个工作日。
(八)付款方式:经双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九)结算方式:供应商对不同品目单独报单价,结算按照“实际宣传用品制作数量*供应商所报品目单价”进行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5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8时(节假日除外),前往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地址:***
四、采购办法
本采购项目按最低总价确定供应商;但总价高于本项目最高控制价(185000元)的按废标处理,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按抓阄的形式确定,其中总报价必须等于清单报价表的合计金额,若不符按废标处理。
五、供应商文件递交
1.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派代表于2020年7月16日11时前,将密封完整的采购资料(报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递交或邮寄至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地址:***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及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确定供应商的时间、地点
2020年7月16日11时,由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在三层会议室对供应商递交的文件是否符合实质性要求(报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货时间)进行评审:若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2家)按本项目采购办法确定供应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和结果均在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公告栏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网站(
http://wysgjgy.fujian.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地 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邮编: 354300
电 话:0599-5305003 联 系 人***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