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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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7 |
地 区: | 湖北省 |
关键词: | 饮用水 |
依据竹溪县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溪采计备[2020]ZX0240号要求,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的委托,对竹溪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编号:GZJS2020-010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采购人:湖北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2.2项目名称:竹溪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采购预算金额:90.62万元
2.5招标范围:购置竹溪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设备一批(含监测站站房装饰),包括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运维等(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会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5.2凡为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3.《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七、投标事项: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竞标人请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可查询的验证平台和授权码或二维码)、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二套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上述报名资料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7.3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7.4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下午18:00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竹溪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湖北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