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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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4 |
招标代理: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政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金融产品及服务购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NBHSWT135
项目名称: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金融产品及服务购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最高限价 |
中标数量 |
采购单位 |
一 |
金融产品及服务 |
1批 |
147万元 |
1家 |
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
说明: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在宁波市海曙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或其在海曙区设置的一级支行。如属于同一家总行的分支机构有2家及以上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2、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
3、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注册后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其他潜在供应商如要下载采购文件,可以于公告下方下载,但不认定为采购文件获取的有效方式。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等文件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拟在2020年08月03日17:00前(含)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罗蒙大厦906;拟在2020年08月03日17:00之后,2020年08月04日9: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收件人:许宝军;联系电话:88193055(尽量避免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寄达)。投标人邮寄后请电话或电子邮箱***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4日09:30时,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4日09:30时。
3、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1、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地址***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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