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3 |
---|---|
截止日期: | 2020.07.17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洪桥镇排田漾村稻鱼共生项目 发包公告 洪桥镇排田漾村稻鱼共生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洪桥镇排田漾村,项目业主为**排田漾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补助,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排田漾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包代理机构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 |
洪桥镇排田漾村稻鱼共生项目
发包公告
洪桥镇排田漾村稻鱼共生项目 经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项目业主为长兴排田漾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补助,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排田漾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包代理机构为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一、本次发包范围:
1.本工程为洪桥镇排田漾村稻鱼共生项目,工程位于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核心示范区A区、核心示范区B区、核心拓展区C区以及核心拓展区D区四个区的沟渠新建、维修,田间道路、生产道路的新建,下田坎、绿化、围栏等建设工程,新建一座小房子以及一座机埠泵站,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随机抽签方式发包;
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71633元,经发包人最终确认以2041177元作为本项目发包价。具体详见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二、承包人资格条件、要求:
1.承包人必须为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入库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承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抽签。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同时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已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年度保证金的。
5.在抽签时间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公开交易活动。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
三、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发包抽签的长兴县工程建设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内企业于抽签时间前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小额项目)下载相关交易资料进行报名。
四、抽签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抽签方式:由公证人员对抽签设备及号码球进行检查,确定无异议后,按抽签当日签到的顺序,由每个承包人代表公开抽取代表该承包人的号码球,经签名确认后当场公布;承包人代表抽取的号码球全部收回后,由发包人代表在其中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号码球与之相同的承包人即为签约承包人,并由发包人、签约承包人及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成交结果。本次成交结果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告知所有参加抽签的承包人。
2.抽签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10:00
3.抽签地点: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本项目开标室(具体见抽签日交易大厅显示屏安排)。
4.参与抽签人员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进县中心需测温登记,请提前到场。
五、交易保证金:
承包人已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足额交纳人民币 20 万元年度保证金无需单独缴纳。
六、履约保证金:发包价的2%,由签约承包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前提交至发包人账户。
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县有关文件执行,由签约承包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前提交至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
八、其他
发包文件(含项目专项合同、承包申请函等格式、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另册)、施工图纸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小额项目)自行下载查看。
本次成交结果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告知所有参加抽签的承包人。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长兴排田漾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书记 电话:***
2.代理机构: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敖工 电话:***
3.监督机构: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