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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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4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 ***束馆镇冢北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束馆镇冢北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束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束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 |
大名县束馆镇冢北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束馆镇冢北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束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大名县束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大名县束馆镇冢北村; 2.1.2 建设规模:道路硬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1.3 工期:9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3.1.1.2具有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适应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如开户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必须提供开户银行备案证明资料);3.1.1.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3.1.1.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3.1.1.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13 00:00至2020-07-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04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056900 |
邮编: | 056001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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