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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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3 |
招标业主: |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附件*视频拍摄制作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视频拍摄制作服务(**C****)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年*月**日 项目概况: “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自行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
项目概况:
“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自行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7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20C0744 采购执行编号:20c0744
项目名称: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元
采购需求:
拍摄《初心如雪》4分钟视频短片、《请到我的家乡来》5分钟视频短片。
投标人对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组委会相关要求及参赛视频定位进行阐述,评判其定位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全球视野、战略眼光、区域特色。
投标人对按照大赛组委会提出要求进行拍摄剧本大纲阐释,包括选手自我介绍视频及景区参赛视频。叙事是否独特、新颖贴切,具有国际水准。符合大展示、小切口原则
是否具有较好的审美风格、艺术表现力。整体体现时代特征、重庆特色、江津特点的艺术与审美调性。
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编制参赛形象片的深度文案台本。要求文案主题鲜明、场景精准细致清晰、人物选择精准、同期声设计紧扣主题要求、逻辑严密,符合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组委会要求,符合文旅江津的时尚、国际、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大气、人文等审美调性,符合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等新发展理念,导向正确,准确把握内陆开放等改革内涵和产业、城市特征,具有国际视野和重庆特点,突出江津文旅融合特色。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7月13日 至 2020年7月22日。
每天上午10: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7月23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3日 10: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507办公室
磋商开始时间: 2020年7月23日 10:30
磋商地点: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小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
项目联系人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