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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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5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武警**省总队**支队年度药品、车辆保养维修、广告制作、五金公杂用品采购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省总队**支队年度药品、车辆保养维修、广告制作、五金公杂用品采购入围项目,招标人为武警**省总队**支队,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单位划拨。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 |
关键词: | 药品 广告 |
武警甘肃省总队金昌支队年度药品、车辆保养维修、广告制作、五金公杂用品采购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甘肃省总队金昌支队年度药品、车辆保养维修、广告制作、五金公杂用品采购入围项目,招标人为武警甘肃省总队金昌支队,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单位划拨。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4个包
2.2采购编号:JZ2020GK-013
2.3.采购内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
包号 |
采购内容 |
入围家数 |
武警甘肃省总队金昌支队年度药品、车辆保养维修、广告制作、五金公杂用品采购入围项目 |
第一包 |
药品 |
2 |
第二包 |
车辆保养维修 |
2 |
|
第三包 |
广告制作 |
2 |
|
第四包 |
五金公杂用品 |
2 |
2.4.预算金额:此项目为供应商入围项目,无预算。
2.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6投标人投标报价按金昌市市场价为基数,进行下浮率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若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仅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供应商为企业,资质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3.3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第一包:必须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第二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车辆维修服务。
第三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广告制作。
第四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五金公杂。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格式附后);
3.5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授权函原件扫描件(仅限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授权本单位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公开招标时提供);
3.7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仅限被授权人参加公开招标时提供);
3.8单位负责人***
3.9本次招标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清晰可见方为有效。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5.1供应商于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在甘肃建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6.2递交时间:2020年8月5日14:30时(北京时间);
6.3递交地点:武警甘肃省总队金昌支队保障处会议室。
7.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武警甘肃省总队金昌支队
地址:***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建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张雪娇 联系电话***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