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XZFCG-202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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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7.13 |
截止日期: | 2020.07.21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政府采购中心受*****局的委托,对*****局*.**智能卡口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局*.**智能卡口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高清抓拍单元**台、智能交通专用闪光灯 |
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汾西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汾西县公安局6.19智能卡口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汾西县公安局6.19智能卡口项目
二、项目编号:FXZFCG-2020032
三、招标内容
1、主要内容包括:高清抓拍单元17台、智能交通专用闪光灯34套、频闪补光装置34套、卡口立杆3根、室外设备箱9台、交换机9台、电采大热点8套、电采微热点1套及其他配套设备等。具体数量参数详见谈判文件,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采购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最高控制价:108.5万元
4、交货日期:20天
5、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具备涉密乙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副本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企业资质证书;
4、如法定代表人是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受托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5、本年度交纳的社保金凭证及花名册(必须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6、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
7、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8、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注:1.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共两套加盖公章并分别胶装订成册,在开标时需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以上所有证件原件,不能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报名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库中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由于未注册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报名与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16日
(北京时间0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0年7月21日10时00分
2、谈判地点: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报价人关注。报价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汾西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集采机构: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田先生电话:***
有关本项目商务、技术及资质要求由采购单位进行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