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BBXWJ2020071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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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7.13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智慧**社区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智慧**社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T***********ZB】),比选人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平安社区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平安社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T09202000850ZB】),比选人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比选内容:本项目为公开比选。
1.1.1项目概况:阳新县智慧平安社区搭建数据采集机制和平台,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技术,结合车辆识别一体机、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变焦枪型网络摄像机、智能球型摄像机及综合管理平台,形成阳新县智慧平安社区大数据流通信息采集平台,根据调度需要随需配置采集报表、采集范围、采集流程,为公安管理部门及物业管理中心提供信息采集、信息填报的应用服务。
1.1.2服务地域:湖北省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1.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服务期三年;
1.1.4免费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1.1.5服务质量:合格;
1.1.6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标准及要求,满足比选人的标准及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98万元(含税)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选 ,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本金额的,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注册资金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的截屏打印件。
参选人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开展过类似项目。以上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时间为准),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企业资质:
(1)参选人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二级或以上资质;
(2)参选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授权须针对本项目报价表中的人脸识别摄像机、车牌抓拍系统、人脸门禁一体机、结构球机)
2.4.1代理商须取得原制造商的授权书
2.4.2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参选。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2.5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
2.7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单位负责人***
2.10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7 月 14日9:00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1.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发路8号俊源美佳创业园1栋4层412室。
4.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excel版本和加盖公章扫描件(详见附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1.4 比选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4.2 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2.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 。
4.2.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 。
4.2.3 比选文件费用: / 。
4.3 友情提醒:
4.3.1 本项目允许现场及邮件报名,网上报名的单位需把上述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发至19908650310@189.cn,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
4.3.2 邮件报名的参选单位,比选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 9时 00 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发路8号俊源美佳创业园1栋4层412室。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 /。
电子比选参选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 / 。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 30709 00002 6610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