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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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财政局批准,**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区域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方案编制、走航监测分析、大气治理咨询综合解决项目(ZJZBCCXCG-**-***)进行采购。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附件下载”)公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长兴县区域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方案编制、走航监测分析、大气治理咨询综合解决项目(ZJZBCCXCG-20-021)进行采购。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附件下载”)公布如下,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功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7月16日17:00时前传真或送达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将有关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04580919@qq.com。
联系电话:0571-87630286,13588748977 传真:0571-87631300,联系人***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信息:
电子招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长兴县区域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方案编制、走航监测分析、大气治理咨询综合解决项目)07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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