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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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4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保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保云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侨区**御景**号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2020年07月13日 17:4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保云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FZB-3120200703
项目名称: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保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等保云服务项目 |
2年 |
21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服务期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5)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或通信运营商(通信运营商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均可成为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供应商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
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3日 至 2020年07月2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磋商邀请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发送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德市东侨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信箱:ndhfzb88@163.com
2、报名费、保证金、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账 号: 3500168610705251831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