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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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连云港 |
内 容: | ***石湖乡新型社区(一期)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石湖乡新型社区(一期)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已经***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石湖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湖 |
东海县石湖乡新型社区(一期)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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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东海县石湖乡新型社区(一期)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石湖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湖乡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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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石湖乡大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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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本期集中居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32334m 2 ,总建筑面积36953.59m 2 ,其中低层(3层)住宅面积19551.46 m 2 ,多层住宅(5+1层)建筑面积17281.13 m 2 ,项目容积率1.14,建筑密度 32.89%,绿地率 30%(含庭院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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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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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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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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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1)施工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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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石湖乡富民路东侧、货场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551.56m2。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项目拟建便民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2.1.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1262.65 万元。 其中: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 15 万元。 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 1247.65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日历天(含设计),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08月20 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 12 月 1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1)施工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 (2)EPC 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 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02】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 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无论有无在建工程,都将不影响该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并保证在岗履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 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 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08 月 13 日 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均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均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7、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EPC项目负责人***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0、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等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及投标人、法人、项目负责人*** 11、项目负责人*** 12、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13、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须要提供上述资审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将证件资料清晰完整提供,如果因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7.评标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至低推荐前3 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合格(不少于60%)且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合格投标人少于5名大于等于3名(含3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合格少于3名的,由评标专家委员会判定是否具有竞争性,决定继续评标或是重新招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配套工程的解读准确,构思新颖。(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1分) 3.项目配套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4.项目配套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1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2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1分) 3.配套建筑设计(4分) 1.配套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2分) 2.配套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4.配套结构设计(4分) 1.配套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规划、设计要求。(2分) 2.配套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1分) 3.配套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1分) 5.设备设计(电气、给水排水等专项设计,(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2)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1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1分) 7.绿色设计(2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1分)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5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5分)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1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5.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4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2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 得分要点: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2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得1~2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0~1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0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8、其他注意事项: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5套完整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资格审查文件应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技术标(设计文件(A3文本五份)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A4文本五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 技术标中的设计文件、技术标中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封袋外圴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內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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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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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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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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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地点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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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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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说明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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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联系方式 | *** | ||||||||||||||||||||||
招 标 人: | 东海县石湖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东海县石湖乡驻地 | 地 址: | 连云港市东海县花园路2-2-202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李小飞 | 联 系 人: | 赵德虎 | |||||||||||||||||||||
电 话: | 13815600688 | 电 话: | 15861277798 | |||||||||||||||||||||
传 真: | 传 真: | 051887797758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