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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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7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省*****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信号控制、红绿灯路口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或***公共**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ABXZC***********】 |
关键词: | 路 |
江西省吉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吉安县交通警察大队信号控制、红绿灯路口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安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XABXZC29202002028】
项目名称:吉安县交通警察大队信号控制、红绿灯路口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2395万元
最高限价:90.2395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主要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交通设施设备 |
1 |
批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展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核)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份
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时间:2020年7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CA及签章办理流程”。
2、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进场人员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 称:江西省吉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吉安市吉安县庐陵大道36号
联系方式***
名 称: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