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0 |
---|---|
截止日期: | 2020.07.23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湘城小学关于湘城小学**校舍校园文化布置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湘城小学**校舍校园文化布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
关键词: | 小学 |
湘城小学新建校舍校园文化布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X2020-XC-C-004
项目名称:湘城小学新建校舍校园文化布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交付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二楼【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时间:2020年7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二楼【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投标确认函、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注: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绿色苏城码、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绿色苏城码、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不能参加投标活动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3.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时,需同时提供“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或邮寄(不接收到付快递)。
5.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请定期关注。
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湘城小学
联系人:顾建华 电话:***
地址:***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名称: 苏州乐慧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0512-69223600 传真:***
联系人***
3、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苏州乐慧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