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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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局虹膜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局地址:*****中大道***号(*****局) 联系方式:****-*******-****(*****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经济开发区**路**商务楼**楼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乐陵市公安局虹膜设备采购项目 | 12 |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内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21.6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