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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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清江浦区通用机场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由***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 |
关键词: | 机场 规划 |
清江浦区通用机场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由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其中国土空间规划预算为22万元,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根据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淮交工〔2018〕2号)的规定,现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至14日。如有问题反映,请联系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517-83669168;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