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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双龙第四项目外环北路K9+837-K11+460绿化工程专业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0 标签: 贵州省招标 绿化 施工招标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0
地 区:贵州省
内 容: *.招标条件 中铁**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双龙第四项目经理部绿化工程工程已具备劳务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双龙第四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中铁**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双龙第四项目经理部承担外环北路K*+***-K**+
关键词: 绿化 施工招标 路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双龙第四项目经理部绿化工程工程已具备劳务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双龙第四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双龙第四项目经理部承担外环北路K9+837-K11+460绿化工程施工任务。工程地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2.2招标内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双龙第四项目经理部外环北路绿化工程,二标段的管段范围为K9+837-K11+460段,包含香樟、桂花、银杏、金叶女贞、红叶石楠、喷播植草等。
2.3最高投标限价:本招标项目以经政府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最终审定的不含税预算单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8.5%的专业分包方式,下浮后的综合预算单价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费、运输费、装卸费、看护费、劳务费、机械费、水电费、燃油费、机械进出场费和完成该项目所需发生的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包干系数及其他由政府文件规定的各类费用。因本工程合同价需经审计局审计,审计局审计后的单价为最终合同单价的计算基础,故乙方的最终合同单价为此部分工程最终审计确定的不含税预算单价金额*(1-下浮n%)为准;故乙方的最终合同价为此部分工程最终审计确定的不含税预算单价金额*(1-下浮n%)*施工图范围内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2.4当期结算及支付:在当期结算时,扣除劳动竞赛奖、安全风险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按合同约定应当扣除的项目后,以剩余款项作为当期结算,并按照80%作为应予支付的当期工程款项。本合同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其中承兑付款比例不低于 35%,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优秀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4个以上(含5个),战略合作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3个以上(含4个),A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2个以上(含3个)在建项目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已处收尾阶段例外)。
3.2“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经营范围包含绿化工程,可参与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在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3.6投标人应具有一定垫资能力,垫资能力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标人评标时招标人将优先考虑。(注:本项目业主资金支付正常)
3.7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缴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能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
4.投标人评标办法  
4.1(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二)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95%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中最低者为最优报价,得满分;
3.每高于最优报价1%的减2分;
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注:招标人在开标时首先公布标底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请投标人于2020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23日,每日上午8:30 分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双龙第四项目经理部工经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现金出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方式发售。
5.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开标后由招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 8 月 12 日9时00分至2018年8月 12 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9时00分;提前递交或滞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20号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成本管理部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纪委监察部
联 系 人***
招 标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双龙第四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Email:270848119@qq.com  
届时请参加招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开始之前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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