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7.10招标公告 > 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印制设备维保及耗材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印制设备维保及耗材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0 标签: 湖北省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0
截止日期:2020.07.31
地 区:湖北省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印制设备维保及耗材定点采购公开招标

招 标 公 告

(编号:ZBDLZBQT20200625)

一、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印制设备维保及耗材定点采购公开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的所有货品为原装正品耗材,并负责送货上门及安装,且须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在武汉本地设有专职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够提供7×24 小时服务响应(全天候节假日无休),2小时内上门的服务。

3、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4、厂家承诺书(主要产品需作出承诺)

5、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招投标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纪录。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招投标有关制度。

7、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文件、技术文件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注册资本小于五百万元的;

c )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e)被责令停业的;

f)被招投标活动政府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和用户单位打官司的;

i)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

j)受到政府部门处罚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3.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至招标代理机构(沿江大道194号(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需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包号、法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签字以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由投标人应从基本账户汇入下述指定账户,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 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球场街支行

账    号:4205 0111 6241 0000 0273

五、 开标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截标时间:2020年7月31日9:00时(北京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递交标书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递交地点: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94号),(受疫情影响及防控要求,请各投标厂商尽量配合),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 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9:00时(北京时间),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本次开标采用线上开标。(线上开标方式在开标前会告知各投标人),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027-82938010/点击查看

地  址:沿江大道194号(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邮  编:430000

七、本项目至少于开标之日5天前公示招标控制价(拦标价)。

八、货物清单见附表!

补充规定: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一般纳税人认证书以及开票信息(授权委托书需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包号、法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签字以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开票信息已提供的可不用重复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 相关费用(投标保证金、招标咨询服务费等)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如以个人名义或由其它单位替代缴纳相关费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 相关费用(招标咨询服务费等)发票获取: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具发票,请投标单位及时获取。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错误或该项目中标公示发布三个月内未获取发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称交到指定的账户,不能用个人的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也只能退回到投标单位的指定的账户中。

5. 保证金请在开标前提前24小时汇款。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