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BBXWJ202007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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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7.10 |
地 区: | 荆门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 比选文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年【*】月 第一章比选公告*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 总则** *.*项目概况** *.*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范围** *.*分包划分** *.*比选方式** *.*比选组织形式** * |
本比选项目为 【荆门线路维护中心办公楼房屋维修建设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荆门线路维护中心办公楼房屋维修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荆门线路维护中心办公楼房屋维修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工期:2个月。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施工地点:荆门线路维护中心办公楼。
1.6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验收交付1年后付完尾款。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7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具有比选内容的经营范围许可(本项目类型必须包含在经营范围内),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3参选人须具备近年(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2.4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6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办公楼8楼,龙艳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17时30分。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办公大楼8楼。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7. 参选人注册
7.1 参选人须在获得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门市长宁大道48号
注册、报名、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人:龙艳
电 话:18986961866
2020年7月10日
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比选人 |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联系方式*** |
*** | 比选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荆门线路维护中心办公楼房屋维修建设项目 |
1.3 |
比选范围 |
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
1.4 |
分包划分 |
?不划分分包 □划分分包 |
1.5.1 |
比选方式 |
?公开比选 □邀请比选 |
1.6 |
比选组织形式 |
R自行比选 □委托比选代理机构代理比选
|
1.7.1 |
资格审查方式 |
R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2.参选人资格要求”。 |
1.8.1 |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
2.1.1 |
比选文件的组成 |
本条款替换为:/ |
2.1.3 |
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
2.1.4 |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
?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
2.2.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
2.3 |
参选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参选预备会时间、地点: |
2.4.1 |
参选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17时30分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形式提交比选代理机构 |
2.4.2 |
比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17时30分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书面形式 |
2.4.4 |
参选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书面形式提交比选代理机构 |
3.1 |
参选文件组成 |
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如下:
采购人对于编制参选文件及密封装订的其他要求: 1)所有纸质文件采用A4纸胶装、平装。所有参选文件(除报价文件外)应增加统一外层包封。技术及商务参选文件中不得含有报价。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 2)电子文档(单独封装):所有参选文件的电子文档按要求汇总后存储于同一可移动的USB存储介质中,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内层包封),信封上标明“电子文档”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章或参选专用章的骑缝章。USB存储介质内必须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xx公司][XX产品]参选文件”,文件夹内必须放置且只能放置以下三个文件夹:(1)xx公司[XX产品]商务参选文件部分(2)xx公司[XX产品]技术参选文件部分(3)xx公司[XX产品]报价文件部分。xx公司为应答公司全称(同营业执照一致)。 3)报价文件(单独封装):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单独提交/内层包封],信封上标明“报价文件”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章或参选专用章的骑缝章。信封内包括:参选函、参选一览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比选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 4)“商务比选文件、技术比选文件、参选报价文件、电子文档”须封装在一个密封箱体内(外层包封),在比选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参选人单位章或参选专用章,或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参选人须手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部分,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时手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入场,若参选人为法人的则手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 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
★3.2.4 |
参选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参选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参选文件),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或盖人名章。 |
★3.3.3 |
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或参选邀请书】“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7条款。 |
3.3.5 |
参选报价优惠条件 |
□报优惠价 ?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
★3.3.6 |
参选报价具体要求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1.参选人按比选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供参选一览表,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2.参选货币:人民币。 3.参选语言:简体中文(宋体为宜)。 |
3.4.1 |
参选有效期 |
参选有效期:120天 |
3.5.1
★ 3.5.2 |
参选保证金递交要求和金额
参选保证金形式 |
不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
|
3.5.4 |
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
【无】 |
3.6.1 |
备选参选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1 |
参选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1份。 |
3.7.4 |
参选文件的外层包封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
3.7.6 |
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
4.1.1 |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比选公告 |
4.1.2 |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比选公告 |
4.1.4 |
参选文件退还 |
?不退还 □退还,【参选文件退还的具体要求】 |
4.1.6 |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两家时,继续组织比选;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一家时,与其定向谈判;无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重新比选。】 ?重新比选 |
5.1 |
唱价时间和地点 |
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6.4 |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
推荐原则如下: 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参选人为 3 名或以上时,推荐综合排名前2名为中选候选人,第1名为中选人,第1名占总量的100%,第2名为备选; 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参选人为 2 名时,推荐综合排名第1名为中选人,第 1 名中选人占总量的 100%; 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参选人仅 1 名时,则与之进行定向谈判。 |
7.1.1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人数量:【1】人 |
7.1.2 |
中选原则 |
中选原则如下: 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参选人为 3 名或以上时,推荐综合排名前2名为中选候选人,第1名为中选人,第1名占总量的100%,第2名为备选; 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参选人为 2 名时,推荐综合排名第1名为中选人,第 1 名中选人占总量的 100%; 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参选人仅 1 名时,则与之进行定向谈判。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参选人仅 1 名时,则与之进行定向谈判。 |
7.1.3 |
集中比选中选份额调整原则 |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第(【1】)项原则进行调整: (1)比选人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比选人对其他所有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原则如下: 【/】 |
8.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9 |
比选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无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
1.7.2 资格审查 |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资格后审方式下适用] |
2.1.3 实质性条款不满足 |
(1)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
|
3.2.2 参选文件编制(具体要求见前附表3.2.4) |
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 |
|
3.3.3 最高参选限价 |
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
|
3.4.1 参选有效期 |
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
|
3.5.5参选保证金 |
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
|
第三章评选办法 |
3.1.1 初步评审 |
评选委员会根据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
3.1.2 初步评审 |
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 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 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 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 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 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 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 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 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 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 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 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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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低于成本价 |
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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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选办法 |
3.1.4 算术修正 |
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
/ |
其他 |
/ |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分包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是指比选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本项目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委托比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组织形式、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8.2单位负责人***
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评选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选委员会。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1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1确定中选人
7.1.1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2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集中比选项目还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比选人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3.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报价40分,技术6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参选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无效参选情况审查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 |
身份证号 |
||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参选人串通参选情况审查 |
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封面样式、字体、文件排版、内容格式字体,参选电子文件作者、最后保存时间等 |
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选事宜 |
文件购买经办人、文件购买打款人、文件递交人 |
|
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项目管理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队负责人*** |
|
*** | 技术方案、自拟格式的承诺内容异常一致,参选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
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相互混装 |
唱价现场是否有混装情况 |
|
不同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保证金汇出单位为同一单位或个人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形式评审标准 |
参选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参选文件签字盖章 |
按比选文件要求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参选文件格式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资格评审标准 |
基本资格要求 |
(1)参选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具有比选内容的经营范围许可(本项目类型必须包含在经营范围内),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资质: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满足比选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
*** | 参选人须具备近年(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
|
财务要求 |
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报价唯一且有效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参选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参选有效期 |
120天 |
|
参选文件应答 |
商务技术应答无负偏离 |
技术部分评价(60分)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资质说明 |
10 |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并有效得5分,少一项扣1分,证件过期此项不得分。2、贰级资质得5分;叁级得3分;没有得0分。 |
企业业绩 |
投标企业近二年来完成的工程业绩 |
10 |
1、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能提供有效证明,在荆门地区完成5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得5分;完成100万以上的工程得10分。 |
|
服务承诺 |
投标企业对工期、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承诺 |
15 |
1、工期满足招标工期要求的得10分;2、工程质量合格得3分;3、投标企业承诺能做到文明施工和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得2分 |
|
注册资本 |
企业注册资本 |
10 |
投标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至400万元(含400万元)得4分,注册资本400万元至600万元(含600万元)得6分,注册资本600万元至800万元(含800万元)得8分,注册资本800万元以上的得10分, |
|
质保及行政主管部门协调 |
投标企业对质量保证金、与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相关手续办理费用等方面承诺 |
5 |
投标企业承诺质量保证金预留一年并预留保证金10%得3分,投标企业承诺在施工中和工程完工1年内不受任何单位和部门阻挠得2分 |
|
纳税人类型 |
提供税务机构出具的纳税人类型证明 |
10 |
投标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得10分,小规模纳税人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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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60 |
|
||
商务报价(40分) |
|
|
40 |
按《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2018】版定额》.所有投标单位最低报价者得分即为40分其他报价按照40*PA/PB进行计算相应得分取整数(注:其他报价得分=40×最低报价÷其他单位报价) |
小计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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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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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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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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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选方法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 评选程序
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 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 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 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 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 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 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 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 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 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 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 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评选委员会名单、唱价记录、参选一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 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 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 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 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甲方 |
名称、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长宁大道48号 项目名称:荆门线路维护中心办公楼房屋维修建设项目 |
*** | 乙方 |
名称、地址: 项目名称: |
*** | 工期 |
2个月 |
4 |
质量标准 |
符合技术规范书标准 |
5 |
施工范围 |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
6 |
付款方式 |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验收交付1年后付完尾款。 |
7 |
保修期 |
2年 |
8 |
争议的解决 |
友好协商。 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2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发包方(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房屋维修工程的具体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基本情况
1.1.1工程名称:荆门线路维护中心办公楼房屋维修建设项目
1.1.2工程地点:荆门线路维护中心1.1.3工程范围:按照设计施工图标准进行施工。
1.1.4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1.1.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1.1.6合同签订地点:荆门电信
1.2工期:60 日历天
1.2.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为开工日。
1.3 工程材料指定品牌:抽油烟机:瓷砖:陶美人TM809F。开关、插座:王邦。水管:联塑、油漆:立邦。
1.4合同价确定方式:按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8,具体结算以验收实际测定工程量的送审决算结果结算。
1.5合同价款元(大写:)。
1.6付款方式
1.6.1工程竣工,工程质量通过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5%,预留工程款的5%为质保金一年。
1.6.2工程保修期满后(两年),如有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2.1甲方
2.1.1甲方代表负责人***
2.1.2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者继续承担前任者的责任及承诺。
2.2甲方的义务。甲方在按规定完成商务小组讨论的项目,还应负责以下工作。
2.2.1提供全套施工图,如变更设计、材料和配套用品需书面通知乙方。
2.2.2尽可能向乙方提供建筑物的原建筑施工图和竣工图。
2.2.3开工前保证施工现场进出道路顺畅,协调周边外部环境。
2.2.4提供施工所需用水、电,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2.2.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2.6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2.3乙方
2.3.1乙方代表负责人***
2.3.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者继续承担前任者应负的责任及承诺。
2.4乙方的义务。乙方应负责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由乙方负责该损失的责任。
2.4.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按图纸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工程,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4.2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事故报告。
2.4.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的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2.4.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接受有关检查,做到文明施工(按国家规定甲乙双方各自缴纳各种费用)。
2.4.5施工期间负责施工现场及建筑物的安全工程。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保护,确保其完好性。
2.4.6负责支付与工程有关的税费。
2.4.7按国家相关法律负责工程质量保修。
三、施工管理
3.1施工组织
3.1.1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五天,向甲方提交进一步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对投标时所做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前的施工组织设计后,三天内予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应说明原因。
3.1.2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和监督。
3.1.3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工程和上岗人员情况,将负责办理的有关手续交甲方备案。
3.2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时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3甲方如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应为乙方提供提前竣工的放表条件,并承担提前竣工所发生的经济支出。
3.4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签证,应顺延工期。
3.4.1由于不可抗拒的灾害。
3.4.2设计重大变更和工程量大幅增加。
3.4.3因停水和停电达8小时,按一天顺延。
3.4.4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况(经双方施工负责现场签证为依据)。
四、工程质量管理与竣工验收
4.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部门及国家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方便。
4.1.1施工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组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1.2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的通知后,48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予认可。
4.1.3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导致工期延误的,还应承担违约责任。非乙方责任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三套。
4.2.1增、减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程协商记录。
4.2.2外购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证及甲方代表签订的材料和用品使用单。
4.2.3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4.2.4工程决算报告。
4.3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28天内,应与乙方进行验收。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且又无法出修改意见,乙方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甲方批准。
4.4工程验收合格后7日内,乙方应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
4.5竣工工程质量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和修改,直到达道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修改说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违约金。
4.6工程竣工后,自收到质检结论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期限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五、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
5.1建材及装饰材料乙方必须按图纸指定材质和规格买。
5.2由于材料质量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相应的费用由选择材料供货商一方承担。
5.3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替代材料。
5.4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应符合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的材料、装饰用品严禁使用。
5.5有合格证明的材料。
六、设计变更
6.1甲、乙双方均须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乙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6.2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
6.3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应经甲方同意(土建变更,必须经过原建筑设计单位认定),方可变更设计,说发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荆门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其它
8.1安全生产。乙方按有关规定,应采取严格地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处理。
8.2治安管理。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治安处罚案件,甲方有权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8.3消防管理。工程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消防管理,由于工程违反有关消防条例,导致发生火灾,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8.4乙方不得进行工程分包、转包、乙方擅自进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双方立即解除合同。
8.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8.7本价格为预算价,若实际工程量发生增减,均按实结算。
8.8本合同内容若与其它资料内容不符时,均按照本合同执行。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点】
5.1工程量清单
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5.2技术规范书(**如有正负偏离须在《技术规范书偏离表》中详细说明)
一、技术标准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1)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
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4)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7
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8) 有关环保标准……
9) 其他现行的相关国家、地方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标准、规范。
10)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的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及规程,并且所用标准和技术规范均应为合同签订之日为止的最新版本。
二、材料要求
1、材料选择
(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参选人必须根据涉及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设备材料要求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
(2)所有材料必须在原厂生产加工,不允许采用下属、联营、协作、控股厂家产品参选和实际使用。
(3)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是优等品或“A”级品;
2、材料的质量要求:
(1)在免费保修期内,中选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比选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
(2)参选人应对所选用的材料的技术满足度和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该品牌是否为比选人推荐减轻或更改。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比选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时,比选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选价不予调整。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若发生因施工单位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3.施工期间所有施工人员应到发包人处备案,如须动用明火必须通过审批。
4.工程所有建筑垃圾中选人必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合法堆弃点,从工地清运出去,涉及运输距离远近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等开支,参选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
工期6个月,施工工期须严格按照业主方的要求,不得拖延工期。
五、保修期
2年。
六、人员要求
本项目提供团队人员配备(不含项目负责人***
1. 商务参选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分包比选
参选文件【商务参选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 商务评审索引表
商务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对应页码 |
备注或者说明 |
1 |
资质 |
…… |
…… |
2 |
基本资格要求 |
…… |
…… |
3 |
业绩 |
…… |
…… |
4 |
财务要求 |
…… |
…… |
5 |
其他资格条件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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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专用印章授权函
(比选人):
我单位特授权在(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活动中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被授权印章: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4. 参选函
参 选 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比选项目名称)分包(项目编号:)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 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4. 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回参选文件,参选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 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8. 如我方中选: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3)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已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XX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本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
日期:XX年XX月XX日
7. 制造商授权函[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制造商授权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制造商,主要制造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代理商地址)的 (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合法的唯一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参选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货物参选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提供符合比选文件中所规定的货物,按照中选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3)我方兹授予 (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本文件, (代理商名称)于【XX】年【XX】月【XX】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 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
联系人签名: 联系人***
8. 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招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 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 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6. 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 XX月XX日
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如参选人有诉讼和/或仲裁(包括已结案和尚在进行的诉讼和/或仲裁阶段的案件),则须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供诉讼和/或仲裁案件的有关资料及证明,包括原告(诉讼和/或仲裁申请人)、被告(诉讼和/或仲裁被申请人)、诉讼和/或仲裁原因、诉讼和/或仲裁事件、诉讼和/或仲裁金额、诉讼和/或仲裁结果等,并填入下表。
如参选人未发生诉讼和/或仲裁情况,则应在第一行“起诉(仲裁)人”列填写“近年无诉讼和/或仲裁”。
序号 |
日期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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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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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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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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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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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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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10. 资质
10.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10.2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3 管理体系认证
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
11. 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满足比选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以上需提供书面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2. 业绩
参选人须具备近年(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
13. 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4. 其他资格条件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以上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提供文书网查询截图
以上仅为示例,参选人编制文件时删除示例图片。
15.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方参加【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的参选,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参选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
【XX公司[参选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 |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
|
备注: |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 XX月XX日
16.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合同条款/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分包: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的合同条款 |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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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注:
1、 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合同条款/商务规范书,就参选文件对合同条款/商务规范书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参选文件对合同条款/商务规范书无任何偏差,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未填写视为全部满足)。
(项目名称)分包比选
参选文件【技术参选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7. 技术评审索引表
技术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对应页码 |
备注或者说明 |
1 |
总体施工计划 |
…… |
…… |
2 |
专项施工方案 |
…… |
…… |
3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
…… |
…… |
4 |
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
…… |
…… |
5 |
项目负责人 |
*** | …… |
6 |
技术负责人 |
*** | …… |
7 |
人员配备 |
…… |
…… |
8 |
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
…… |
…… |
9 |
工期 |
…… |
…… |
10 |
保修期 |
…… |
…… |
额外服务承诺 |
…… |
…… |
18.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点对点应答或偏离表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点对点应答或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分包: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的条款 |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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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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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注:
1、 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就参选文件对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存在的偏差逐条做出说明,并点对点应答。
19. 项目建议书
总体施工计划
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人员配备
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工期
保修期
额外服务承诺
以上需逐条应答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0. 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21. 报价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分包比选
参选文件【报价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2. 参选一览表
参选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① |
② |
③=①*(1+②) |
|
荆门线路维护中心办公楼房屋维修项目 |
|
|
|
注:
1.本项目报价为需求方指定地点包工包料,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含税总报价。报价应包括比选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施工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其它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报价还应包括施工期间水电费、验收费、承包商应交纳的各种政策文件规定的费用,参选人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作出报价;
3.参选人需按比选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总价与参选一览表含税总报价金额应保持一致);
★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视为未响应实质性条款,其参选将被否决;
5.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6.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税率)。
7.税率指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营改增工作要求,本次采购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应为“9%”(或13%,或6%自行选取),如参选人填报的税率为3%的应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参选人所报税率不符合要求,按无效参选处理。(如涉及蔬菜、安保等特殊税种项目应要求参选人按照其税率填报)。
8.符合其他简易税收政策的须提供说明。(如涉及简易征收请注明,如清包工项目、寄售等项目)。
★9.参选人必须按报价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此表,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参选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中的内容及格式,否则按无效参选处理。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22.分项报价表
★参照“附件1:工程量清单”中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若未提供此清单,视为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做否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