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 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 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 销售业绩:须按比选文件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1)包1:应答人应具备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帐篷类、折叠桌类(两类产品均须提供)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3)包2:应答人应具备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T恤类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4、 联合体及代理商: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制造商和代理商应答要求如下:
①若为制造商应答须满足:应答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
②若为代理商应答须满足: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满足上述①的要求(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同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应答)。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有一个以上(不含一个)代理商同时应答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应答的,其应答均将被否决。
5、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货物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须提供承诺函。
6、 单位负责人***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