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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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因***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改革,****年*月*日组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改革前原***公路管理处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职能被剥离,为适应改革后形势需要,保障*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拟修订配套安全管理制度和综合应急预案。***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和综合应急预案修订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因淮安市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改革,2020年1月1日组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改革前原淮安市公路管理处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职能被剥离,为适应改革后形势需要,保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拟修订配套安全管理制度和综合应急预案。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和综合应急预案修订项目已通过淮安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由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为30万元,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根据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淮交工〔2018〕2号)的规定,现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至14日。如有问题反映,请联系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517-83669168;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全应急科,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