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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国有吉溪林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茶叶种植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0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汕尾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09
截止日期:2020.07.12
地 区:汕尾市
内 容: ***国有吉溪林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茶叶种植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单位:***国有吉溪林场 采购项目编号:GDZHSWXS****XJ*** 项目名称 ***国有吉溪林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茶叶种植项目 项目内容 ***国有吉溪林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茶叶种植 采购单位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公告正文

汕尾市国有吉溪林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茶叶种植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单位:汕尾市国有吉溪林场

采购项目编号:GDZHSWXS2020XJ022

项目名称

汕尾市国有吉溪林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茶叶种植项目

项目内容

汕尾市国有吉溪林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茶叶种植

采购单位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

0660-3212133

采购方式

询价

报价是否

含税

报名开始

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7-12 11:00:00

报价开始时间

2020-07-10 09:00:00

报价结束时间

2020-07-12 14:00:00

最高限价

562166.65元

最低限价

是否折扣率

采购品目

工程

周期类型

完工期

周期内容

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

报价次数

1次

报价规则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定标规则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最低限价

1

园林绿化工程

详见用户需求书

1

562166.65元

注:详细需求请参考网站内容

项目需求:

一、本项目通过中招智采平台进行询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中招智采平台(http://www.365bidding.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询价。

二、询价须知

1.询价说明

1)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按询价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询价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5)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询价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6)若本项目询价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7)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询价采购活动。

8)若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询价资料弄虚作假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其成交资格将会被取消。

9)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询价文件规定和询价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10)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询价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询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询价。

11)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供应商认为询价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3)本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询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询价,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报名要求(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即可,格式详见附件;

3)报名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询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5.确定成交候选人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6.无效报价

1)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或最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询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询价,其报价无效: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c)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询价;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f)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g)不同供应商的平台服务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询价活动失败

1)出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询价活动失败;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须向广东中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采购项目服务费,金额为预算金额的1.5%,不足3000元收3000元。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询价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采购项目服务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相关费用。

9.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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