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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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②负责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方案市政批复文件,满足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科光彩办相关管理及控制等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要求及控制要求等;
③验收合格后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资产移交、计量电表申请。
遂宁市南津路与兴文路交汇处1、注册资金(元):200万及以上。2、企业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3年以上项目经理岗位工作经验,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4、公司业绩要求:近三年与全国前30强或属地前3强房企合作类似业绩不少于两个;在四川有相应业绩。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承诺函;
3、企业简介;
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两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5、标杆企业合作合同证明(如有);
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等;
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带公章文件的扫描文件)。遂宁中梁首府光彩工程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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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B座806室8203838410@qq.com王玉珏建筑规模及业态形式:占地面积16006.16㎡,总建筑面积约46885.12㎡,地下室建筑面积:11994.22㎡(其中人防车库3309㎡),中高层面积14683.15㎡,小高层面积19278.57㎡,配套用房面积929.18㎡1预付款:本合同无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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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款:乙方于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的产值至监理及甲方,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甲方于次月支付审核后产值的70%作为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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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款:本工程经甲方、监理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办理完付款手续后,累计支付至审核后产值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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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款:甲乙双方结算一审审核完成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85%。结算二审审核完成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乙方需提供结算价100%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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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结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详见附件保修协议,保修金不计利息)。